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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媒防制器具使用技术规范 第1部分:捕蝇笼(征求意见稿)》和《病媒防制器具使用技术规范 第2部分毒饵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25    16:48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规范病媒生物防制器具使用,有效减少鼠和蝇对人群生活工作骚扰和降低鼠和蝇媒传染病传播风险,推动健康丽水建设,丽水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病媒防制器具使用技术规范 第1部分:捕蝇笼》(征求意见稿)和《病媒防制器具使用技术规范 第2部分:毒饵站(征求意见稿)。根据《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在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界热心人士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形式反馈意见,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10月25日至1124日。联系电话:0578-2091282,电子邮箱:315613885@qq.com。


    附件:1.病媒防制器具使用技术规范 第1部分:捕蝇笼(征求意见稿)

          2.病媒防制器具使用技术规范 第2部分:毒饵站(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025日  


附件1.病媒防制器具使用技术规范 第1部分:捕蝇笼.docx

附件2.病媒防制器具使用技术规范 第2部分:毒饵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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