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局、教育局、妇联、计生协会,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丽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精神,加快培育新型婚育文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决定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公益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倡导新型婚育文化、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用文化艺术的形式,积极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婚嫁陈规陋习,讲好新时代美好爱情、幸福婚姻、和谐家庭、健康生活故事,弘扬传承良好家风,树立积极婚育观念,推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顺应时代发展进步潮流、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新型婚育文化,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文化支持。
二、作品类别及要求
作品创作必须紧扣本次活动主题,可围绕“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拒绝高价彩礼”“健康幸福家庭”等内容作多角度呈现,也可聚焦其中一个方面宣传展示。参评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具有地域特色。参评作品不得抄袭,必须为作者近两年来的原创作品,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在内的任何权利。已在省及以上相关部门组织的同类活动中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再参评。
(一)短视频。包括动漫、微电影等。作品不硬性要求专业制作,但画面要求高清,适合传播,时长3分钟以内,视频格式MP4。
(二)文艺作品。包括歌舞、戏剧、曲艺、小品等。作品时长 10 分钟以内,以视频形式参评,格式MP4。
(三)宣传海报。海报尺寸根据内容自定,需JPEG(JPG)文件格式,每幅不小于3M。要求风格独特,主题鲜明醒目,色彩搭配和谐,细节处理到位,适合张贴。
(四)摄影作品。拍摄使用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作品电子版不小于2M,统一JPEG(JPG)格式。作品影像真实,单幅和组照均可,组照不少于3幅,需按顺序标号,计为1件参评作品。
(五)儿童绘画。参赛儿童为小学四到六年级学生。作品要求全部手绘原创,并扫描成PDF 格式参评。作品表现手法不限,主要突出“幸福家庭”元素,能充分展现家庭和睦、亲子和谐,兄弟姐妹手足情深、亲密无间等家庭美好生活故事。
三、奖项设置
2024年丽水市新型婚育文化公益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市计生协会共同主办,将组织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分类评审选优,每类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颁发组织奖。
四、作品报送要求
(一)征集时间。截止2024年6月20日。
(二)报送要求。
1.征集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报送,每幅作品以“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的形式进行命名,同时填报《丽水市2024年新型婚育文化公益宣传优秀作品推荐表》。报送联系人:市计生协会马建芬,联系电话2091405(浙政钉同号),电子邮箱1045187794@qq.com。
2.县(市、区)由属地计生协汇总推荐,每个县(市、区)各推荐短视频2个、文艺作品1件、宣传海报5幅、摄影作品5幅、儿童绘画5幅,多推荐不限。市直各单位及社会群众直接推荐报送。
3.作品征集主办单位有权在非商业用途的相关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征集的作品,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深入挖掘,积极动员学校师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及妇联和计生协干部、会员、志愿者等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强化指导,打造精品。各地、各单位既要注重参与的积极性,也要保证活动和作品的质量,在内容选择、形式设计、作品电子版形成等环节加强指导、提供帮助,努力打造新时代婚育文化宣传精品。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获奖作品将在源新闻、“健康丽水”公众号等媒体及各类宣传活动中推送展示,并向省计生协推荐参评全省新型婚育文化宣传优秀作品。各地也要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展示优秀作品,形成一批富有时代性和感召力的宣传素材,营造浓厚的新时代婚育文化氛围。
附件1:丽水市2024年新型婚育文化公益宣传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推荐表.wps
附件2:丽水市2024年新型婚育文化公益宣传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推荐汇总表.doc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妇女联合会
丽水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