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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19    09:19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监管领域执法工作随机抽查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浙卫办〔2023〕2号)要求,2024年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开展23个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丽水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原则上不得在计划外安排其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

 

附件:丽水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计划

序号

事项名称

完成时间

1

公共场所(除游泳池)监督检查

20243-11

2

游泳场所监督检查

20243-10

3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

20243-11

4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

20243-11

5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

20243-11

6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监督检查

20243-11

7

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检查

20243-10

8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20243-11

9

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

20243-11

10

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

20243-11

11

一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服务监督检查

20243-11

12

一级以下中医医疗机构服务监督检查

20243-11

13

血站卫生监督检查

20243-11

14

辅助生殖技术监督检查

20243-11

15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20243-11

16

职业卫生监督重点检查

20243-11

17

职业卫生监督一般检查

20243-11

18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20243-11

19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20243-11

20

职业病诊断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20243-11

2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20243-11

22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医疗机构省级联合抽查

20243-11

23

对托育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202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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