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浙西南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入库工作及2023年项目验收的通知》要求,遵循“科学安排、绩效优先,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开始组织报送2025年度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本通知全文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12月20日,请有关单位根据公告要求积极着手申报。
联系人:吴巧贝
联系电话:0578-209126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入库工作及2023年项目验收的通知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