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庆元县卫生监督所结合双随机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对庆元县部分医疗机构开展“浙丽守未”药品督查行动。
本次检查覆盖67家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向未成年人出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治疗等药物。
通过查看门诊日志、查询进货台账、翻阅处方签和查询全诊通电子病历等方式发现,庆元县辖区内有2家医疗机构备有此类药物,但未发现向未成年人出售此类药物的行为。卫生监督员向2家医疗机构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严格管控此类药物,把住患者年龄关和使用该类药物的必要性,严禁用于未成年人相关疾病的治疗。
下一步,庆元县卫生监督所将持续跟进行动落实,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