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形式:临床医生类岗位、护理类岗位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中医医生类岗位采取实践技能口述考核,其它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详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复审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请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于4月20日(上午8:30--下午5:30)到丽水市行政中心大楼(丽水市花园路1号)一楼0116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且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从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
联系电话:2091299。
附件:附件1:2023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成绩.xls
附件2:2023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