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 别:精神病医院
名 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残联院区
选 址: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城西村城北路9号第七层、第八层(部分区域)
性 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所有制形式:全民
床位(牙椅):50张
建设级别:一级
总投资:400万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协议)、医学影像科(协议)
我委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3月27日前,以信函形式向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邮编:323000,联系电话:2090972。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