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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卫生监督所围墙及保安室改造工程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08    11:44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保障办公楼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美化周边环境,丽水市卫生监督所拟对办公楼周边围墙及保安室进行改造修缮,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公开询价确定施工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须知

1.项目名称:丽水市卫生监督所围墙及保安室改造工程。

2.工程所在地:莲都区花园路636号。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程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2个月。

6.工程控制价:19.53万元。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

4.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三、报价

1.拟报价的单位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丽水市卫生监督所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综合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资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最低报价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施工单位,报价即为该工程施工合同价。采购人不和未受托人解释未受托的原因和退还报价文件。

3.报价人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不得撤回。

四、付款方式

施工完成后承包方开具发票,发包方清算施工款。

五、编制报价函要求

报价人报价文件须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函一式两份;2.营业执照;3.资质证明材料;4.其他相关材料。

六、其他事项

有意向报价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9日17:00前联系采购人获取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并于10月13日17:00前以直接送达方式将报价文件送到丽水市卫生监督所406办公室,逾期不候。联系人:陶秋萍,联系电话:0578-2618905。



丽水市卫生监督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 报价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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