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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0-25    17:13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拟核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类  别:村卫生室

名  称:丽水市南明山街道陶庄村卫生室

选  址:丽水市南明山街道富康小区B区19幢-2

性  质:营利性(非政府办)

所有制形式:集体

床位(牙椅):0

总投资:6万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我委对该机构的执业许可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026日—2023年111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11日前,以信函形式向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邮编:323000,联系电话:2292197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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