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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丽水小榕丽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进行执业许可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8-19    16:44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拟核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别:医疗美容诊所

  称:丽水小榕丽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址:丽水市莲都区东临阁3幢25、26、27、28号

  质: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私人

床位(牙椅):0张

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

我委对该机构的执业许可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2022年8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8月25日前,以信函形式向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邮编:323000,联系电话:2091319。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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