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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医院被确定为浙江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发布日期: 2022-01-13    17:14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丽水市中医院

   1月10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下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四周期首批三级中医医院名单的通知》(浙卫发函〔2022〕7号),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经省中医医疗机构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定,确定丽水市中医院为浙江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丽水市中医院创建于1978年12月,是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全国重点建设中医院、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全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现有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重点专科7个。

   自2011年成功创建浙江省三级乙等中医医院、2012年达到国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国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低于浙江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以来,丽水市中医院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宗旨,坚持中医特色优势的办院方向,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中医医疗健康服务,相继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志愿者助残扶残先进集体”“全国中医药科普先进集体”“全国中医药护理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此外,丽水市中医院在2018、2019年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监测结果分别排名69、57名,连续两年保持全国A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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