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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07    09:51 浏览次数: 来源: 组织人事与科教处

根据2021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予以公布。同时,为确保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二、面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形式:临床医生类岗位和护理类岗位采取实践技能操作面试其它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详见附件2)

四、面试时间:2021626日(星期)。

五、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资格复审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于616日(上午8:30--下午530)到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一楼0116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即可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资格复审当日未参加复审的,不能参加面试,同时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带以下资料:

1)网站打印《2021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

联系电话:2091279、2091299。

 

附件:1.2021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成绩

2.2021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67


附件1:2021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成绩.xls

附件2:2021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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