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信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图片信息
丽水市召开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部署培训会
发布日期: 2021-06-16    17:29 浏览次数: 来源: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委老龄发展处

   2021年6月16日上午,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部署培训会在丽水召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老龄健康科科长,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水阁、富岭卫生院院长,委机关老龄处、医政处、规财处、基妇处负责人等共90余人参加会议。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朱雪飞出席会议并作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部署,着重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对标对表,抓紧启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通知》(浙卫发函〔2021〕65 号)要求,结合丽水工作实际,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及水阁、富岭卫生院必须要在今年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建设任务,且各地今年要确保完成20%的医疗机构完成建设任务;明年全市其余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无一例外全部都要参加建设,并且到2022年底至少要有80%以上的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是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积极稳妥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既借此次建设契机,针对工作中服务老年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着力破解难题,寻求工作上的突破,提升和改善为老医疗服务工作,又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紧紧围绕评定标准里对于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等方面建设的要求,自觉主动地提升建设标杆,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创新更多好的工作举措和办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诊疗及照护需求,力争创出各自的亮点和特色。三是要加强指导,强化督促,确保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的重点工作和对医疗机构的评价体系,要按照建设工作任务的时间结点和有关要求,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地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广泛组织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引导老年人和社会关注、支持,要及时报道宣传建设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扩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我市浓厚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和为老助老社会氛围。

   2019年以高分通过“全国老年友善医院”的评审并成为浙江省首个老年友善医院的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作创建经验交流,会议还特邀了中国老年医学学会老年医疗机构管理分会秘书长张进平教授作《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标准》解读。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