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信息由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检测并报告。采样时间:2020年12月15日,报告时间:2020年12月28日。(2)水质指标的检验和结果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行。(3)监测指标合格率(%)=单项指标检验合格样品数÷该指标检验样品总数×100%。 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合格率 (2020年第四季度) 信息发布单位: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6 设区市 | 监测点数 (个) | 监测指标数 (项次) | 监测指标 综合合格率 (%) | 备注 | 丽水市城区 | 15 | 435 | 100% | | 合计 | 15 | 435 | 100% | |
说明: (1)本信息由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采样时间:2020年12月15日,报告时间:2021年1月6 日。 (2)水质指标的检验和结果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行。 (3)监测指标合格率(%)=单项指标检验合格样品数÷该指标检验样品总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