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夯实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基础,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并重,切实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感。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资产定期清查机制,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建立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