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类 别:眼科医院
名 称:丽水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选 址:丽水市莲都区南环西路111号
性 质: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其他
床位(牙椅):床位20张
总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眼科;医学检验科:临床血液、体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协议);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我委对该机构的执业许可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1年1月18日前,以信函形式向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邮编:323000,联系电话:2091319。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