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直各级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机关党的
建设座谈会精神,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干部
队伍,开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
定及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
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
见。
一、严把“入口”关,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1.任职条件。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包括机关党委、不
设机关党委的直属总支、支部,下同)的书记,一般由本部
门单位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
下同)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机关党委专
职副书记按本部门内设机构正科级干部配备。新任机关党委
专职副书记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党务工作经历,3年以上
党龄,且年龄应能任满一届。
2.任职程序。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在讨论研究机关基
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前,应征求市直机关
工委意见。在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后,组织选举前,按规定
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查同意,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候选人预备
人选要与市直机关工委共同考察。
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
事先征得市直机关工委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在
两个月内进行补选或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新任基层党组织书
记、副书记,上级党组织或市直机关工委应当及时进行任职
谈话。
3.配足工作力量。按照不低于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 2%的
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确
保有专人负责。直属单位和党员较多或机关党建任务较重的
单位,在现有编制数额内要适当增加人员。设立机关党委的,
除专职副书记外,确保至少有一名党务工作人员。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造履职尽责条件4.聚焦主责主业。机关党委是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的专责
机构,原则上不承担本部门的具体行政业务,专职副书记不
得兼任本部门单位行政业务岗位职务。
5.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有效履职创造条件。各部门单
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发挥专职党务干部作用,要按
照上级相关规定精神,明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本部门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本部门负责人
召开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等有关重要会
议;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应重视听取机关党
委专职副书记有关党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评优评
先、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意见建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要及时参加上级党组织或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相关培训班、
调研和有关巡察检查等活动。
6.健全完善机关党务干部履职档案。专兼职党务工作经
历按规定纳入干部履历。市直机关工委和部门单位党组(党
委)应及时掌握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履职情况,并及时建
档。委员及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由部门单位负责,
并报上级党组织或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三、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7.建立学习交流平台。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
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
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
半年内接受任职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市直机关工委重
点抓好机关党委负责人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骨干示范培训
和直属党总支、支部党务干部培训,其他部门单位党组(党
委)重点办好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
8.搭建业务比拼的擂台。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组织
党务干部开展党务知识“大赶考”,业务技能“大比武”,着
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党务干部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
次市直机关工委统一组织的“党建知识大赶考”活动。
9.打造“业绩展示”舞台。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
服务群众”三大任务,紧密结合单位的主责主业,以党建促
发展,谋求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中心工作和业务工
作实际效果展示党建业绩,努力使机关党建充满党味,彰显
品味,富有滋味,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
四、加强培养,促进党务干部健康成长10.建立党务干部人才库。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按照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让党务工作成为既成就事业又成就人才
的工作,要把党务工作岗位建设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
新提任的党员中层干部一般要有党务工作经历。要有计划培
养党务干部人才。
11.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交流培养使用。部门单位党组(党
委)要加大专职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党务干部推荐参加市
级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对实干实绩明显、表现突出的向
市委推荐作为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使用或职级优先晋升的对
象。
12.健全落实政治关怀和党内荣誉表彰机制。部门单位党
组(党委)主要领导要带头关心关爱党务干部的学习工作生
活。通过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等多种方式,帮助
党务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兼职党务工作
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
容。对专职从事机关党务工作满10年的党务干部颁发荣誉证
书和纪念章。每届开展一次机关优秀党支部书记评比表彰活
动。
五、强化管理监督,推进责任落实13.落实主体责任。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把党务干部
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每年至少一次专题
研究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
导负总责,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14.抓好评议考核。抓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纳入部门单
位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
15.加强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对部
位党组(党委)抓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现问题及时反馈或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对问题严重,
不良影响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
委负责解释。
年7月31日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