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旧址改造招商方案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第二人民医院 | 1.《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4〕69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72号); 3.《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发〔2018〕84号); 4.《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5.《市第二人民医院旧址招商也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号。 | 1.符合绿色产业发展理念; 2.促进医养事业的发展; 3.缓解养老医疗设施紧张的状况; 4.老年人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医养结合事业既能产生经济效益又能造福社会。 | 加快推进二院旧址招商工作,促进我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事业的发展,满足我市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养老服务需求。 | 公开征求意见 | 2020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