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本级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整改情况如下:
一、部分单位房产闲置问题
需整改问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的位于莲都区中东路296号职工宿舍,使用面积1087.42平方米,2017年10月闲置至2019年10月。”
整改情况:2019年3月21日,该房产与中心位于桂山路92号7幢202室一起,申请调入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8月27日,丽水市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盖章,2019年10月10日丽水市财政局审批盖章。2020年8月份通过资产云完成资产处置审批和账务注销。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需整改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名下凤凰路31号201房产,于2003年5月已房改给计生局干部程*,但因该房产地名变更出错,一直无法办理资产处置手续,仍挂账上。”
整改情况:2020年9月25日我委已将《关于要求核销我委房产的函》和相关材料附件上报到市财政局资产处审批。市财政资产处经办人回复,现市财政局已在走单位内部流程领导签批,并上报市政府走会审批,等市政府走会审批后再由我委资产管理系统上报处置核销。
三、内控体系不够健全完善的问题
需整改问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合同管理等内控制度”。
整改情况:2020年先后印发了《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资管理制度(试行)》(丽疾控〔2020〕15号)、《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制度(试行)》(丽疾控〔2020〕14号)、《丽水市疾控中心预算管理制度(试行)》(丽疾控〔2020〕39号)、《丽水市疾控中心收支管理制度(试行)》(丽疾控〔2020〕38号)、《丽水市疾控中心合同管理制度(试行)》(丽疾控〔2020〕67号)。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