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工商总局 卫生部令第26号)的要求,现将景宁利德医院(景宁利德医院有限公司)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丽)医广[2019]第5-31-18号)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5日内向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反映,联系电话:2091292。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