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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华厦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放射诊疗场所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审核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2-24    17:08 浏览次数: 来源: 疾病控制与综合监督处

20191223日,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丽水华厦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592号)关于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申请。该医院拟在一层西南侧设置一间DR机房,内置一台DR机,并于2019126日经专家技术审查通过了《丽水华厦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编号:2019FSYP110014),经审核我委拟同意该《评价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现我委对该诊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1224日—1230 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91230日前,以信函形式向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控制与综合监督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控制与综合监督处,邮编:323000,电话:2091284,联系人:留艳红。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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