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委组织饮用水卫生监督专家对各县(市、区)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现场复核,并予B、C级确认,现将确认名单公布如下。
一、2016年确认为B级单位名单
青田县温溪供水有限公司
缙云县壶镇水厂
碧湖镇自来水厂
二、2016年确认为C级单位名单
庆元县竹口供水有限公司
松阳县慧众乡村供水有限公司
龙泉市乡镇供水站小梅分站
龙泉市乡镇供水站八都分站
龙泉市乡镇供水站安仁分站
缙云县新建自来水厂
云和县瓯上旅业投资有限公司(垟田供水站)
上述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C级单位应继续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饮用水卫生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促进我市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的规范化。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