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 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8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pdf